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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网络诈骗终获刑

作者:曹江林 来源:永兴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8-27 17:43:2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9日讯(通讯员 曹江林)近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被告人曹某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查,曹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到境外加入诈骗团伙,并利用博彩平台进行电信诈骗。为了提高诈骗成功率,曹某所在团伙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诈骗流程。曹某虚构“高富帅”“理财大师”“成功人士”等人设,通过陌陌、探探、抖音等社交软件交友,在施加小恩小惠、花言巧语等方式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利用受害人赚快钱的心理,诱导受害人在诈骗团伙虚构的博彩平台进行投注。该团伙“炒群组”便冒充投注导师、赌客在聊天群内虚构中奖结果,继续骗取受害人信任。最后,“后台组”通过调控博彩平台中奖结果将受害人资金诈骗一空。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县检察院根据曹某犯罪情节及认罪认罚等情况,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曹某当庭认罪服判,他也将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6件53人。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打击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从严从快办理涉民生案件,用检察力度传递“检护民生”温度。

检察官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获得非法利益,往往利用部分群众贪图小利、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通过各种方式给受害人下“连环套”,在逐步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引诱受害人参与赌博、投资、高利贷等“盈利活动”,一旦落入圈套将会难以自拔,最终血本无归!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绝不能参与网络赌博等非法活动,同时要擦亮眼睛谨慎交友,提高反诈意识,切勿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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