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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丨服务企业零距离 保驾护航促发展

作者:桂东县人民法院 来源:桂东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1-23 17:13:34

近日,桂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企业缓解了经营压力,获得了双方充分认可。

原告某建设集团公司起诉被告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4191,168.3元及迟延支付的利息1,919,732.51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桂东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双方诉求,深入了解案情。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对协调处理意见分歧较大,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促进企业正常运营、健康发展,承办法官一次又一次上门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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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宣判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在原告公司所在地进行了最后调解,积极向双方分析利弊得失,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所欠工程款得以付清。历经数月,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厚植沃土兴万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一起案件的妥善处理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实践。桂东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为主、和为贵”理念,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审判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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