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阳县公安局通过线下+线上多种形式,开展“打击网络谣言 网警在行动”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教育警示的广度、力度,提升群众主动抵制网络谣言,争做文明网民的意识。
01
线下宣传
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国军带队开展打谣现场宣传
县局与县委网信办联合,深入辖区企业、社区和县城人流相对密集的区域线下开展拒绝网络谣言主题宣传,向企业务工人员和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传播网络谣言的危害和后果,提醒群众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践行者和清朗网络空间的维护者。
02
线上宣传
辖区商超、企业宣传照片
动员县城及乡镇有电子显示屏的商超、银行、企业等滚动播放打击网络谣言相关标语,并依托天下桂阳等政务新媒体形成宣传矩阵,播放打谣普法图文及视频,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
网警普法
任何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编造、传播网络谎言的人,都应当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打击网络谣言,对谣言制造者追责主要分三个层次:
1、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网警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广大网民
要保持理性思考
主动抵制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
做网络谣言“粉碎机”
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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