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高校大学生普法生力军作用,1月16日下午,郴州市司法局联合北湖区司法局组织40余名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及社区居民在北湖区郴江街道木子岭社区召开2023年春节“送法进社区”暨大学生“送法下乡”工作座谈推进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小兵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会上,陈忠华从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活动效果三个方面,对大学生假期“送法下乡”工作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大学生进行了交流和传授,并就如何开展普法志愿活动向参加座谈会的大学生们提出五点意见:一是感情上要亲民。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开展普法工作,既要有一点理想主义色彩,又要有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既要有一点浪漫主义情怀,又要有亲民、护民、利民的自然情感和责任担当,有效发挥大学生专业专长,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观念上要平等。走进村(社区)普法,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需要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也需要平等待人的亲和力。要学会“拉家常”,既讲“普通话”,也讲“地方话”,以真情和平等去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增强普法宣传的感召力和亲和力。三是方法上要善于“讲故事”。普法宣传、法治讲座、法律解答要善于运用“讲故事”的方式进行,可以用类似于《今日说法》《拍案惊奇》栏目等讲故事的方式去普法宣传、去开展法律服务。比如面对老年人防电诈普法时,用“天上掉馅饼,地上绝对有陷阱”去说理时,效果就会更好。四是目标上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决不能为普法而普法,要立足于教会群众学法用法的方法,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群众在今后的实际生产生活中遇到问题、困惑时,能够想到用法治方式来解决,从而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五是形象仪表上要得体。在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中,要注意自己的仪容、举止、服饰、谈吐、表情。仪容上要整洁端庄、朴素自然;举止要文明、优雅,要“站有站相、坐有坐姿”;服饰上要大方简洁,要让社区居民觉得你就是其中的一员;表情上要亲切、热情、友好、自然;谈吐上要规范、清晰,表达准确,建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并寄语广大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要通过“送法下乡”活动,努力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送入人心,送到老百姓家门口去,让我们这个社会更有规则、更有秩序,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可持续,让美好生活更可期待!
会上,大学生们踊跃发言,献计献策,就大学生“送法下乡”的内容、形式、载体各抒己见,场面热烈生动。刘小兵对2022年郴州市寒暑假大学生 “送法下乡”活动进行了小结,对落实省司法厅(湘司发通〔2023〕1号)、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湘普法办〔2023〕1号)文件“关于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和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陈忠华走访了木子岭社区存在经济困难、重大疾病等情况的困难家庭户,并为困难家庭送上新春“法治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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