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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施教敲警钟

作者:曹家才 来源:资兴法院 发布日期:2023-03-13 09: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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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资兴法院兴宁法庭深入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白廊镇恒魁村,就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开展巡回审判,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本案原、被告均系白廊镇恒魁村的村民。2022年10月21日上午10时许,原告的小儿子谭某(2岁)与大儿子黄某(18岁)在家门口玩耍,因黄某眼睛干涩故回屋滴眼药水,谭某独自走到对面被告家的责任田蓄水池旁玩,不慎落水。20分钟后,黄某发现并将谭某抱出水面,但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因原、被告对此事的责任及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为方便服务群众,减轻当事人诉累,且考虑到该案件在农村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所在的村里,邀请当地村民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就民法典中监护人责任以及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等法律条款,为原、被告及当地村民进行了法律宣讲。村民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内心深受教育,意识到蓄水池是方便生产的工具,但若管理不善将可能引发悲剧,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履行好监护义务。

下一步,资兴法院将进一步融入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积极开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积极作用,将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让司法更“接地气”,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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