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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社矫监督助力民营企业安心经营

作者:蓝文盛 来源:桂阳检察 发布日期:2024-05-21 08:58:09

“感谢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以及各级领导对我和企业的关心支持,正是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使得我的企业发展得越来越好。”近日,桂阳县检察院前往郴州某汽车精工部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创办人、县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某及其企业进行帮扶回访时,谭某某感激地对检察人员说道。

01.案情介绍

2023年10月30日,谭某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南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地为桂阳县。据悉,谭某某于2017年创立郴州某汽车精工部品有限公司,公司与众多汽车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友好技术协作关系。2022年还被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小巨人”企业,截至2023年,该公司占地面积已达2万余平方,年产值达到1.2亿元,税收500余万元,安置就业人员260余个。发展前景广阔,未来潜力巨大。

02.检察履

桂阳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监督中,了解到谭某某因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在广东、郴州等地往来,如果按照社区矫正原则,其需履行请假手续才能离开桂阳,手续繁琐。

“该公司正处于发展期,因谭某某的一时‘失足’,公司可能陷入困境。”了解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谭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查,了解到谭某某系初犯,且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同时与社区矫正机构联系,对谭某某的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为其在矫期间遵守规定,服从监管,表现良好。

为了让该公司不因谭某某的一时失足而解散,县检察院及时与县司法行政部门沟通,适当简化外出请假审批程序,督促县社区矫正机构为谭某某办理了经常性跨省、市活动审批手续,使得其公司能够正常运转,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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