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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好人”双联动 诉前调解化纠纷

作者:立案庭 林 媛 来源:宜章法院 发布日期:2024-11-30 16:45:00

近日,宜章县人民法院联合宜章县好人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装修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21日,被告肖某将自己的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李某,双方口头约定装修款为36 538元。当年9月,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然而,肖某仅支付装修款1万元,剩余2.65万元装修尾款经李某多次讨要无果,李某遂将肖某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宜章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建文在接到案件后,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发现本案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且双方系熟人关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便邀请宜章县好人协会民事调解部的调解员欧多炎对该案进行联合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肖某提出房屋装修存在一定的瑕疵,应扣减相应的装修尾款;原告李某提出装修没有问题,已正常交付使用,且逾期付款并未要求肖某支付逾期利息,应正常支付装修尾款,双方对付款金额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为进一步查实案件实情,承办法官李建文和好人协会调解员欧多炎一同前往涉案房屋查看装修情况,发现装修的确存在部分瑕疵。秉持和谐解纷的理念,结合实地勘查结果,承办法官李建文及好人协会调解员欧多炎对此次纠纷进行了全面分析,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耐心劝导。最终,李某表示愿意对装修瑕疵给予肖某赔偿,适当减少部分尾款;肖某也同意李某给予的赔偿,表示对瑕疵问题不再追究,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至此,该承揽合同纠纷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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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法院与宜章县好人协会联动

本次宜章法院与宜章县好人协会联动调解,充分发挥了调解的前端性作用,有利于快速、高效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宜章法院将司法权的行使及解纷功能的发挥嵌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积极推进“法院+N”多元联动解纷,主动与县司法局、县住建、县残联、县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全力构建“非诉挺前、应调尽调、诉讼兜底”的解纷新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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