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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有作为,追赃挽损得民心

作者:袁宇泽 来源:汝城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4-22 11:30:45

近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邓某养涉嫌诈骗罪向汝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邓某养于2018年6月至2021年10月间,先后多次以帮忙申请廉租房、办理入学及代理诉讼为由,骗取被害人何某红等13人共计人民币150698.8元,所得赃款均被其挥霍一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主动联系被害人,详细了解案件案情并核实被骗赃款数额,并就该案诈骗款退赔问题多次与被告人家属沟通。经办案人员多次释法明理以及积极劝说,被告人家属表示愿意努力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022年4月2日下午,办案人员组织13名被害人到汝城法院,被告人家属表示因经济困难只能退赔部分赃款共计人民币120000元,各被害人按比例接受退赔款后均出具书面谅解书对被告人邓某养的行为表示谅解。该案的赃款退赔有效地推动了后续的审判工作。这也是"心连心、面对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缩影,彰显了汝城法院的司法担当和为民情怀。

近年来,汝城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坚持把追赃挽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同时,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的开展,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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